为了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规范制约法官审判行为,强化责权意识,提高审判质效,7月19日,庆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召开了审判业务培训会,对案件内部审批、裁判文书送达、案件办理各环节完成时限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强调、解析,对《民法典》相关知识进行了辅导。
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庆安县人民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凸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庆安县人民法院案件内部审批规定》《庆安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送达的规定》《庆安县人民法院案件办理各环节完成时限的规定》等规范审判执行工作规定。培训会上,通过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姜海东对这三个规定进行的详细剖析,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审批权限和责任,使与会法官进一步提高了对各个审判环节时限的认知和把握,为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打下了牢固基础 。
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永辉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高了与会法官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