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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庆安法院云庭审两起案件被告人即时履行偿还义务

发布时间:2021-03-09 16:11:48


案跨三省

线上解纠纷

3月2日庆安法院民庭法官以云庭审的方式,成功跨三省调解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人即时履行偿还义务,收到良好效果。

庆安县农民张某、宋某于2018年和2019年分两次在方某处赊购农资约8万元,后二人去云南做生意而杳无音信;庆安县居民王某于2019年在方某处赊购农资约4万元,后去重庆打工无法联系。方某经过多方打听到张某、宋某、王某的联系方式,遂将两起案件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和宋某立即偿还欠款8万元及利息,王某立即偿还欠款4万元及利息。

法官受案后,多次沟通现在云南和重庆的三个被告,对他们从情理法方面进行耐心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后果,主动要求调解,法官在和方某沟通后,以云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

3月2日,主审法官与方某在庆安法院同三被告依次通过线上视频方式进行连线,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方某放弃了三被告欠款的利息诉讼请求,张某和宋某即时以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履行偿还8万元欠款义务;王某当即微信转账给付方某4万元欠款。且三被告和原告和解后主动要求承担诉讼费,双方当事人隔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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