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海伦法院立案庭利用跨域立案方式不到10分钟即成功网上办理了一起行政案件,这是海伦法院开展跨域立案工作以来成功办理的首例行政案件。
该案原告谢女士系海伦市人,系第三人绥化市某后勤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职员工。2019年8月9日上午8时15分,原告驾驶电动车从海伦市人民办事中心的工作地点到海伦市中医医院工作地点取清洁所用酸剂,骑车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到哈医大二院住院治疗。该起事故原告谢女士负次要责任,原告认为自己受伤应被认定为工伤,但却遭到了第三人的拒绝。2020年8月25日,在原告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单位却以原告私自外出为由不予认定为工伤,原告认为被告单位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无奈之下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单位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要求被告单位重新作出原告所受损害为工伤的认定。
24日下午,谢女士拨通海伦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针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咨询,接线员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告知谢女士可通过网上立案,并对其进行了相关的指导。随后,谢女士便按照指导及“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平台的提示,进行网上立案操作申请。同时,立案庭书记员通过内网系统查看此案后,认为该案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管辖权在绥化市北林区法院。
张伟宁拨打谢女士电话告知情况
负责立案的法官张伟宁根据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相关要求,原告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得知这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立即拨打原告谢女士电话,告知本案海伦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应由绥化市北林区法院管辖。这时,原告谢女士十分焦急的称:“明天就是最后的截止期限了,由于绥化市北林区法院也处于疫情无法现场立案,加之我离开海伦还需要离海手续等比较繁琐,恐怕无法在最后截止日期之前成功立案了,希望张法官帮忙想想办法解决,拜托了!”
海伦法院立案庭书记员在线提交跨域立案申请
听到原告谢女士的急切心情,张伟宁为了不让原告谢女士着急,一边安慰她,一边与绥化市北林区法院立案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接后,便第一时间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板块进行提交跨域立案申请,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材料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绥化市北林区法院立案负责人也以最快的速度,立即进入“跨域立案”平台页面,开展了立案审查、记案反馈工作,并当场予以立案。该起行政案件从提交申请到接收全程仅用了7分钟。绥化市北林区法院审核立案材料受理案件后,将诉讼费预缴通知单通过微信发送给海伦法院立案庭,张伟宁电话指导原告谢女士按照指定账户进行缴费,并告知其将立案材料纸质版立即送到海伦法院门卫室,由海伦法院代为邮寄至绥化市北林区法院。至此,该起行政案件得以圆满立案。
管辖法院仅7分钟接收案件
原告谢女士得知案件成功立案后,用微信发来感谢称:“从海伦到绥化50多公里,完成立案来回至少需要半天时间,现在实现跨域立案以后,我在家门口的法院就可以立案,节省了很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我觉得非常好、非常方便。太谢谢您了张法官,您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难题,海伦法院的办事效率真是高啊”!
跨域立案的实现,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有效避免了涉诉当事人在两地奔波的诉累之苦。下一步,海伦法院还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有力推动跨域立案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