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处事仗义本无可厚非,但酒后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就不可取了。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就执结了一起生命健康权案件。
去年12月,绥化市民韩某和朋友黄某在一小吃部吃完饭出来时,碰到了李某从其经营的宾馆出来,韩某向黄某说起其与李某之间过去发生的不愉快的事,黄某因喝了点酒,出于所谓的“仗义”,大骂李某,后被劝走。韩某与李某正聊天时,黄某打来电话,李某听见后大骂黄某,黄某在电话中听到后,打车返回,并与李某发生撕扯,争执中,黄某从兜里掏出刀子,向李某扎去,李某用手挡刀,左手拇指被砍开,后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之后,李某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偿损失费共计11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没有太大的矛盾,只是酒后一时冲动,遂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黄某家中做思想工作,阐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法院会采取信用惩戒以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追究被执行人责任,劝其履行义务。最终,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给付义务,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