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上沾有多少泥土,对人民的感情就有多深”。近年来,庆安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带着对人民群众浓浓的情怀,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注重社会管理创新,深入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自2009年开始,探索巡回审判工作新模式,把法庭延伸到社区、企业、田间地头,把群众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家门口。尤其是近年来,构建了“巡回审判+”模式,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庆安法院辖区14个乡镇、12个社区、93个行政村和8个大林场,总人口42万,幅员5469平方公里。最远的乡村和林场距离县城有200多里,但农村只有5个法庭,许多农民、林场工人因打官司要跑很远的路,甚是不便。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庆安法院在未设立法庭的乡镇司法所设立了10个巡回审判站,各村委会均设立诉讼联络点;在8个林场的3个居民点设立了巡回审判站;在12个社区根据地理位置设立了3个巡回审判站,使诉讼服务做到城乡企业无盲点,联调联动全覆盖。
每个巡回审判站点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诉讼服务。同时,注重整合调解资源,借助农村“四大员” (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民意信息员、治安协管员)、司法所、妇联、社区有威望群众、片警、当地党委支部书记等力量,多方参与齐上阵,实行联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村委会、社管委、妇联等组织的密切配合,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优势,吸收当地德高望重有影响力的人参与庭审调解,调解过程,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最大功效。
“要实现执法为民,最重要的是转变审判方式。只有法官俯下身子,深入基层,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才能赢得百姓信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一言道出了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初衷。
巡回审判+调解。在审判实践中,法官们积极选取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消费者维权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利用已建立的巡回审判站点,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有效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春耕时节,村民刘某与屯邻赵某土地地界纠纷一案,法官为了不误农时,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并与当地政府积极疏导,终将矛盾化解在当地;社区居民田某不赡养老人,法官在社区审判站公开庭审,田某在亲朋邻里的劝导下承认错误保证让老人颐养天年。群众都满意的说:“以前我们打官司,只能往法院跑,现在我们这里设了巡回审判站,换成法官跑到我们家门口来断案,真是方便啊!”
巡回审判+宣传。法官们在巡回审判的同时,积极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当事人诉讼须知、人民群众经常遇到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释法答疑、普法宣传,适时为群众送上“法律大餐”,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庆安法院在巡回审判车的两侧张贴宣传标语,法官们在巡回审判的同时也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使之家喻户晓,为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的线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巡回审判+党建。以“巡回审判+党建”模式,架起党建工作新支点。党员法官带头进企业、社区、乡镇、林场,走千家进百村,走进包扶点,指导、交流党建工作,宣传党的政策,让群众感受到党就在身边,巡回审判车被辖区群众誉为“流动的红色法庭”。
庆安县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关注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为民便民意识,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彰显人文关怀,不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提升了司法服务的广度与深度,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