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绥化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伊淑娟同志带队一行8人到青冈县人民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检查工作。检查组将对照调整后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对我院2016年至2018年6月份以来的所有终本卷宗、实结案件、信访案件、保全案件案卷,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本次预评估主要通过逐案阅卷、查看系统、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展开,同时对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保障等方面进行全覆盖检查。
今日下午14时,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宝国同志、全体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曲兆祥同志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预评估的工作部署会议。
会上,伊淑娟同志首先做出重要讲话,传达了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同志在绥化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工作动员实施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目前的预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预评估的极端重要性;二是要确保预评估工作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三是要全体执行干警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采取“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高质量的完成预评估工作。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宝国同志表示,欢迎中院检查组对青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评估指导,青冈法院将以本次预评估检查为契机,对照预评估检查组反馈意见,对于评估中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补齐短板,确保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上下一心,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