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参加完绥化中院以提高结案率为主的审判质效会议后,任院长立即召开本院会议。
上半年以来,全院审判管理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结案率全市排名落后,结案不均衡;二是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实际完毕率低,信访问题增加;三是存在长期未结案件;四是简易程序使用率低。
首先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对导致两率低的原因予以指出:除客观原因外,一是执行人员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领导表率作用不到位,三是法官助理与法官配合不力,四是团队建设没有形成合力。结合兰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传达的全省执行工作要求,针对省高院罗局长提出的“八项重点案件”“十五项执行措施”,任院长对兰西法院执行局工作进行下一步具体要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执行查控系统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执行会战,力争在短期内执结一批案件,增加执行到位率、实际执结率的比例,压缩和减少终本案件数量。
而后听取法庭汇报审判质效情况,任院长针对结案率低等问题提出进一步要求。审判部门要对案件合理安排,科学摆布,按照案件的程序和难易程度,尽快排期开庭,杜绝拖延办案情况的发生。狠抓流程节点控制,严格按照审限任务,完成结案指标。按照简易程序受理的案件,除法定情形外,一律不得变更程序,同时提高当庭裁判率。
任院长指出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解决突出问题,从严管理,规范办案程序,增强合力,强化系统意识,立竿见影,尽快提升工作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