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在绥化市北林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北林区法院执行局被授予为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民一庭审判员张金胜、办公室文书王艳春被授予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宝山人民法庭庭长张延利被授予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信访办主任刘鹏祥被授予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度,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坚持建设“公正高效文明智慧”人民法院工作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审判工作、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和服务大局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都城地”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赢得了上级组织的认可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