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是新时期法官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也是全国法院工作人员学习的榜样。作为政工干部,要从“三三九不工作法”中,领会做好当前法院政工工作的要领,培养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风。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实践中,詹红荔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结合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要求,将少年审判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大系统之中,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庭中的“三个不轻易”、庭后的“三个不松手”,紧密结合少年审判工作实际,环环相扣,形成了少年审判工作的完整链条,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拓展和创新了司法工作融入社会管理的内涵和形式。
一、“三三九不”工作法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
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法官不仅是法律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詹红荔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少年审判工作中,尊重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 “三三九不”工作法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和司法工作的群众性。
(一)以理解尊重赢得信任支持
审判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作为法官,需要与形形色色、不同层次的当事人、群众打交道。詹红荔认为,首先要与群众建立平等互动的信任关系,理解尊重他们,他们也能信任支持你的工作,这是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先决条件。詹红荔庭前的“三个不开庭”,目的就是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理解当事人的思想、心理和生活,找到症结。其次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在社会上受过各种伤害,对政法机关存在抵触情绪,詹红荔总是真诚地与他们沟通,热心接待、耐心倾听、换位思考,从情理上去解释,从情感上去安抚,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因势利导,把握当事人心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进行说服教育。第三要回答好当事人关心的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律政策精神讲清楚,让当事人听得懂,帮助当事人消除误解,防止矛盾激化。
詹红荔将理解尊重群众充分运用到刑事和解工作中,总结出一套以“信任”为基础的调解法。首先,调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这是取得当事人信任的前提。其次,真诚与当事人交往,真心替当事人考虑问题,这是取得当事人信任的保证。第三,找当事人信任的人参加调解,到当事人信任的地点调解,这是取得当事人信任的有效办法。第四,找到当事人的“阿基米德支点”,如针对孩子的未来、引导被告人根据对方伤害状况换位思考、参考案例判决进行调解,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这是取得当事人信任的关键。
(二)让群众参与换取群策群力
詹红荔用“三三九不”工作法指导少年审判工作,不分庭内庭外、份内份外,一直坚守一个原则:创设一切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引导群众、当事人参与到审判活动、帮教工作、法制宣传活动中来,让他们在参与过程中产生共鸣,获得自我教育。这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少年审判实践的生动运用。如在庭审活动中,邀请当事人的亲友参与对被告人的教育;调解工作中,借助第三方力量参与协调;在帮教工作中,组织未成年犯服务社会,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法制教育中,组织了 “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校园法制漫画大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得到感悟和体验。詹红荔在发动群众参与的过程中,扩大了少年审判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用柔性司法化解矛盾纠纷
詹红荔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坚持原则性和人性化相结合。讲原则、讲法律是审判工作的底线。无论是庭前的调查、庭中的调解还是庭后的帮教工作,都必须符合法律和刑事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这是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刚性”的体现。另一方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詹红荔注重人性化司法,更多地关注国情和民情,更多地注入司法人文精神,使每一次的法庭教育都是情真意切、法理交融,情到深处让所有的人都心有所动、情有所感、理有所明。但讲人性化不是讲人情,而是在公正与公平的前提下,对具体案情具体分析,灵活运用群众工作艺术,寻求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这是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柔性”的体现。刚柔并济,既符合司法工作的规律,也符合群众工作的规律,有效化解了少年审判工作中的种种社会矛盾。
二、“三三九不”工作法体现了党员法官的群众情怀和群众观点
(一)深厚群众感情是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的动力源泉
詹红荔“三不”工作法饱含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詹红荔以“一个共产党员,不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作为工作标准,而“三三九不”工作法正是她这个标准的生动诠释。每一环节,都浓缩着詹红荔对人民群众浓浓的真情与深深的责任。根据规定,未成年罪犯在法院判决之后,无论判何种刑罚,都将移送有关部门监管执行。目前社区矫正制度还不完善,社会风气还不是很好,詹红荔认为这些失足少年是她审判的,她更熟悉那些孩子,自己有责任把工作延伸到监区、社区,直至他们完成改造、重塑人生。如果没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大的动力的。
(二)群众工作能力是詹红荔实践“三三九不”工作法的重要保证
少年审判既是专业性的司法工作,也是经常性的群众工作。詹红荔以让群众“进得了门、说得上话、解得开结、办得了事”为出发点,形成了新时期法官一项基础、核心的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这也是实践“三三九不”工作法的重要保证。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之一,也是案件当事人纠结点之一。很多信访案件,都与附带民事赔偿不到位有关。如何做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这是当下最重要的群众工作能力。詹红荔迎难而上,从走访接待入手,从情感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找到当事人的心理症结所在;深入调查研究,使法律事实建立在更加扎实的客观事实基础之上,使调解工作有的放矢;面对当事人双方的遇到的难题,真诚的替他们想办法,解决实际的困难,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从而为化解矛盾、促成和解铺平了道路。要做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这不仅需要有解决问题的勇气,更需要有解决问题能力。
(三)回应群众关切是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的深厚根基
在新时期,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的利益需求和价值取向日趋多样化,这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回应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创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务内容,是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的深厚根基。詹红荔了解到现在群众最关心的是如何让自己的孩子远离犯罪、健康成长。她把少年审判工作从法庭延伸到学校、社区、家庭,推出互动式法制教育、QQ在线、法制漫画展板等一系列法制教育新模式,给居民开设心理讲座,帮助家长矫正教育方法。去年南平“3•23”案件后,校园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詹红荔及时编辑了校园安全宣传册,制作了校园安全展板,到各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教育。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体现了司法与人民群众需求的良性互动,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深厚根基。
三、“三三九不”工作法是司法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动体现和有益探索
法院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职能机构,司法工作本质也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和管理。法官不仅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同时也应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者”。詹红荔的“三三九不”工作法,是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有益探索。
(一)“三三九不”工作法体现了依法治国、严格司法的要求
社会管理最终要依靠法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司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更加严格,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所有的行为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前提下,参与社会管理的形式也必然在“法治”的框架内。詹红荔的“三三九不”工作法,严格体现了少年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把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内化为司法实践的新举措,体现了严格司法的要求。
(二)“三三九不”工作法体现了化解社会矛盾、调控社会秩序的要求
社会管理的首要目的是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调控社会秩序。法院是专司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国家机关,依法惩罚犯罪,本身就是在平息和化解社会矛盾。但未成年人犯罪由社会矛盾衍生,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和极端表现,未成年罪犯受到惩罚并不等于案件中的所有矛盾必然得到了有效化解,所有的社会关系必然得到恢复。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审判、帮教工作的全过程,努力从根本上、实质上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这一纠纷终结机制的作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三三九不”工作法体现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要求
当前,人民群众对维护合法权益的情绪日益高涨,对实现社会公正的期盼尤为迫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成为当下社会管理的重大课题。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以“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追求,以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正,在案件审理中,庭前做到认真细致阅卷调查,庭审公正对待每一个少年犯,庭后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新生少年”,同时,以社会效果为作考量,通过典型个案的判决和处理,影响相关部门政策的实施,以司法裁判的形式,有效巩固了社会管理的制度基础,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三三九不”工作法体现了整合社会资源、协同社会管理的要求
社会管理涉及到多领域、多部门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多部门协作、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等多种有效手段。法院作为司法机构,其资源和方法都非常有限,必须通过延伸审判职能,服务于社会管理的需求。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立足于少年审判工作,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在法律框架内延伸“手臂”,整合宣传、教育、劳动、基层、社会团体的资源,协调解决“新生少年”的安置、就业、上学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推进了社会综合治理和构建和谐社会。
四、“三三九不工作法”对政工工作的启示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精神,把问题找准。
詹红荔法官坚持做到对案件的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抓住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关键问题,在庭前把基础工作做扎实。结合到法院政工作中,就要求我们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全面地把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重点。当前,由于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法院队伍的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工作作风、职业保障都存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政工干部必须深入一线干警中了解整体队伍的思想状况、工作需要、存在问题,准确把握当前一个时期的工作特点,准确把握问题的轻重缓急,准确把握解决问题的有利因素,为提高法院队伍的综合素质做好铺垫。
(二)坚持对司法事业的热爱,把工作做好。
政工工作从宏观上是法院队伍建设正确发展方向的保障,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与全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关系。政工工作无小事,如果缺乏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必然会失去领导的信任、干警的拥护和群众的支持,甚至可能会制约法院队伍发展,甚至在长期时间内影响法院的形象。因此,做好政工工作,我们必须学习詹红荔对案件的严谨态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负责的态度,对法院审判工作无限忠诚的态度,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做好。对涉及干警利益的事,没有把握好政策与法律的不轻易下结论;对涉及法院全局利益的事项,没有深思熟虑时不轻易做表态。
(三)是坚持心存大局理念,把任务完成。
詹红荔法官在办案中坚持做到入监后延伸帮教不到位的、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胸怀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作为政工干部,既是院党组决策的执行者,更是决策的参谋者,工作思路不能仅仅局限于一科一室,工作触角不能仅仅定位到一事一物,岗位平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因此,我们必须学习詹红荔法官的工作理念,站在全院的高度、全局的广度去分析、判断、处理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主动融入到法院的发展大局中,顺应法院发展、推动法院发展。特别是要舍弃个人利益至上,在荣誉面前勇于退让,在困难面前敢于担当,在大局面前乐于奉献,积极主动、认真正确履行好工作职责,圆满地完成政工干部应当担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