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在全省法院开展“信息网络建设”即网站建设的活动。为探索司法公开的不同方式,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开始涉及互联网领域。当今社会正处于网络时代,信息化大潮席卷全球,网络正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以计算机、通讯和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网络正成为联结整个信息化社会的纽带,各种公司、组织、团体、甚至个人都纷纷上网,在网上建立自己的主页,与外界开展业务往来,网络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给人类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社会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各种政府网站、政务博客、政务微博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随着司法公开及信息科技的深化,人民法院网站站点数量迅速增加。网站的建设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就,同时在发挥作用上也日益明显与完善。因此,人民法院网站的建设,对网站发展进行设计、探讨就不仅是很必要的,而且是很紧要的。
一、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的人民法院是人民赋予和宪法明确规定的司法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审判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在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进程中,如何自觉接受人大、社会舆论、各界群众的监督,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消除不和谐因素,防止司法权被滥用,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并建立健全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来解决。破除司法神秘和关门办案的传统,牢固树立司法为民观念,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地加强宣传审判工作,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关爱、理解和支持。实践证明,只有把审判工作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审判工作才会生机盎然,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人民。当前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政府等部门的信息化的建设,通过信息化的引入,建立门户网站解决以上问题。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是实行面向社会开展司法公开,扩大审判机关社会影响,进行法制宣传,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一个重要的对外宣传窗口。同时也可以为公众实现网上举报、网上接待群众、法律服务、案件信息查询等应用,可以增强人民法院从外部获得信息的能力,加强人民法院同社会公众之间信息交流与合作。
二、人民法院网站的功能性需求
信息发布系统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服务,完成人民法院对外宣传、司法公开、咨询服务、违法违纪举报、投诉、的功能,实现对网站的信息维护、运行监督的一体化、自动化管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站目前分为前台和后台两个系统,前台提供为公众使用,后台提供为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员即公众信息维护人员使用,包括各科局室内勤及分管领导审核工作。后台具备文章信息的添加、管理首页、裁判文书、民意沟通、上传文件、专题管理、统计报表、日志系统、会员系统、系统参数、网站设置等功能,支持静态页面生成功能。信息采集发布的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简单易用
方便的人机对话界面,使非专业人员即可完成信息采集、管理和发布的全部工作,不需要HTML语言知识等专业知识。系统维护简单方便,完全的B/S结构,支持异地办公和远程信息采集和提交。
(二)安全可靠
系统将网页设计和内容彻底分离,内容在数据库中分类进行存储,并有详细的操作记录。系统还提供完善的站点管理与统计功能。系统具备严密的安全措施保障,采用多种先进技术应用保证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开放性。
(三)强大的管理功能
可以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分类、审核、发布等功能;具有信息、栏目、网站的添加、修改、删除及移动等操作功能,也可轻松实现网站结构的设置与修改。通过工作流的定制,可自定义包括编辑、检查、审批、发布、归档等环节的信息处理流程。系统支持多用户管理与操作,支持按照不同部门多用户同时本地或异地操作,支持对用户的角色和授权进行管理。
(四)强大的编辑工具
自动生成栏目、页面,自动生成每日最新信息,自动将所定义的栏目生成到对应的网页上,轻松添加随文图片;所见即所得”页面排版编辑功能。系统不再需要手工编写页面,也无需具备专业的HTML知识和掌握其它程序设计语言。系统提供模板管理功能,支持模板的添加、调用、修改、删除等操作。支持显示内容样式的灵活设置。强大的网页自动生成配置管理和人性化的发布任务管理功能,内容发布、网页生成自动进行,不需人工干预。
三、人民法院网站的关键点设计
(一)界面设计
法院站点是信息量比较全面集中或主题性的站点,集合同类别的相关信息为浏览者提供全面的信息查询,设计上一般都比较强调信息的方便传递和浏览,因而在实现功能最大化的同时,要求实现用户的视觉统一和操作便捷的最大化。
1.法院门户网站界面设计需要突出法院特色
2.文字,图形色彩统一,搭配合理,界面清楚整洁,层次结构清楚。
3.统一首页和其他各级页面的排版风格。
4.页面富有时代气息和美感,色彩搭配稳重、合理、大气
5.多媒体,flash动画页面丰富而生动。
(二)突出重点栏目设计
法院门户网站建设中的重点是司法公开、网上举报、公众互动平台的建设,在整个系统规划和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
(三)突出重点服务设计
服务是法院网站最主要的功能,在法院网站系统建设中,我们将划分为两个部分:网上工作业务和司法公开信息。现代的法院是对人民开放的法院。法院对外宣传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充分体现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使民众充分了解法院的各项情况,更便捷地到法院处理有关问题,并在网上行使对法院的民主监督权利。
(四)突出审判职能设计
在整个系统建设规划中我们应该充分考虑突出审判职能,譬如:司法公开、网上举报、公众互动平台、法律咨询等方面的特色。
(五)内容检索设计
门户网站系统应提供完善的全文检索功能,用户自定义检索条件(发布日期、标题、关键词、内容等)进行搜索,搜索的范围包括网站信息和相关的业务信息,系统对检索条件进行分析处理,根据用户的访问权限提供全文搜索结果。
(六)信息管理合理化设计
所有流程的设置通过图形化的界面实现。在系统提供的主页模板上,经信息处理工作流后的信息将自动生成网页在网上发布。可以利用系统提供的模板随时扩充新的应用,页面模板可以随意更换。信息维护和页面样式设计相分离,网站系统提供浏览器方式的信息维护工具,适用于非计算机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方便信息维护人员方便、快捷地录入新信息和修改/删除已有信息。
系统提供浏览器方式地信息维护工具,进行一般性信息维护时,只需录入文字信息,不对页面进行格式化或排版处理。同时,信息维护工具也提供多种录入方式,除文本录入方式外,还提供所见即所得的多媒体文档输入、上传其他格式的文档(如:Word、Excel等)、链接到一个网站或一个网页、关系型数据库的数据。
(七)系统易管理性设计
法院门户网站必须拥有精良的系统管理工具,以保证系统的易管理性。系统实际建设中,需要不断频繁的更新和添加系统内容,最大的体现它们的作用和价值,而这些频繁而大量的建造和维护工作的操作者更多的是非计算机技术人员(即业务人员),他们关心的是工作界面是否友好、直观,操作是否简便。
(八)应用可扩展设计
通过法院网站服务审判工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社会环境在发展、信息技术在发展、审判工作在发展,法院网站就需要持续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因此,应根据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需求,有计划地拓展栏目、充实内容,完善网站的建设,不断拓宽法院服务群众的渠通仁川。在整个法院网站的建设过程中,应该能根据计算机技术的更新和审判制度创新适时扩充新功能,整个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界面,良好的对外系统接口和统一的数据标准以及技术框架,具有良好的应用可扩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