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法“枫”景线 | 夫妻沟通不畅冲动起诉离婚 法官耐心疏导挽救破裂婚姻 发布时间:2026-08-20 16:58:14
近日,明水法院通达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用温情司法解开当事人多年心结,唤醒夫妻旧日温情,促使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原告当庭申请撤回离婚起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赵某与孙某自由恋爱结缘,携手相伴二十余载,婚后育有一子。早些年,二人彼此扶持、同心度日,一起打拼、共同操持家务,把小家庭经营得温馨安稳。可岁月流转,在日复一日柴米油盐的打磨下,夫妻二人渐渐疏于沟通,遇事习惯各执己见,不愿倾听对方想法。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不断累积,误会与隔阂在一次次争吵中慢慢滋生。日积月累之下,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家庭氛围日渐紧张。一次激烈争执过后,赵某情绪冲动,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双方情绪对立明显,在调解室中各说委屈,互相诉说多年来积攒的不满,都觉得自己为家庭付出很多,却得不到对方理解,婚姻走到尽头。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采取分开沟通+温情疏导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双方各自的倾诉与诉求,让积压多年的情绪得到充分宣泄。
分开谈话过程中,法官细致捕捉双方言语背后的情绪,敏锐发现:这对夫妻之间并无不可调和的根本性矛盾,争执根源在于日常沟通缺位、情绪长期积压,多年的感情基础仍在,婚姻仍有很大修复余地。
“二十年的相伴不是一朝一夕,一起熬过苦日子,共同把孩子抚养长大,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感情。”法官在调解中,立足家事案件特点,没有生硬宣讲法条,而是引导二人回望二十多年共同走过的风雨岁月,细数相识相恋、携手养家的过往点滴,唤醒二人埋藏心底的温情记忆。
法官劝导双方学会换位思考,多看见、体谅彼此多年的家庭付出,放下对抗指责的心态,珍惜相守二十余载的家庭缘分,同时结合法律,向二人释明婚姻家庭的责任与义务,讲明冲动离婚对家庭、对子女带来的影响。在法官情理相融的疏导劝解下,原被告内心深受触动,紧绷的情绪慢慢松弛下来,也开始静下心反思自身在婚姻相处中的不足。从最初互相指责抱怨,到慢慢愿意倾听对方心声,二人逐步放下争执,互相谅解,坦诚交流过往矛盾,一致愿意往后改变相处模式,遇事好好沟通,共同修复夫妻感情,用心经营家庭。最终,原告当场提交撤诉申请,该起家事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婚姻家庭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幸福。婚姻生活难免磕磕绊绊,很多夫妻矛盾并非原则性问题,更多源于沟通不畅、情绪积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尽可能挽救尚有修复可能的婚姻关系,守护家庭完整 。
法律要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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