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建立并发布《“黑土地”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一、《名录》设立背景与意义
地理标志是识别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且该产品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该地理来源的标志,是我市宝贵的区域品牌资源和无形资产(如庆安大米、兰西民猪、望奎马铃薯等)。保护地理标志,对于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利益,提升区域品牌竞争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绥化中院立足审判职能,聚焦辖区特色产业司法保护需求,着力构建《名录》。此举旨在:明确保护范围:系统梳理和确认受司法保护的辖区地理标志产品对象;提升保护效能:为相关案件审理提供清晰、统一的裁判依据,提升司法保护的专业性、精准性和效率;强化司法导向:向社会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地理标志,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的坚定立场和司法导向;服务发展大局: 通过司法保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价值的有效实现和产业链条的健康发展,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名录》主要内容与作用
1.收录标准:辖区内依法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
2.核心信息:完整列明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其关联的注册号、保护地域范围。
3.保护要点:重点阐释纳入《名录》的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独特工艺等核心要素及其与产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为界定权利边界、认定侵权行为提供明确的司法指引。
4.价值概述:阐述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的重要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
《名录》将成为绥化中院审理涉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为合法权益人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持。
三、公众关注与参与
请密切关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我院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名录》详细内容及获取方式。如对本《名录》的完善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例如发现具有显著地域特色但尚未纳入名录的产品线索,或对地理标志保护有专业见解,欢迎通过我院公布的官方渠道提出。您的反馈将有助于《名录》建设的科学性和覆盖面。反馈电话:8316941。
建立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名录是绥化中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主动服务保障我市特色经济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水平,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振兴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