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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争地起纠纷 法理交融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5-05-28 14:24:12


    近日,庆安县人民法院通过"法理+情理"双线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农村土地承包引发的兄妹纠纷,让剑拔弩张的亲情重归和睦,赢得当事人真诚致谢。

     马女士带着困惑走进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原来,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其与父母共同登记为承包户。父母去世后,哥哥以"农村习俗应由儿子继承"为由,强行耕种父母名下土地。面对哥哥的强硬态度,马女士无奈求助“说和人老李”。

   “老李”受案后,第一时间联动村委会,援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及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等规定,明确指出:马女士作为原承包户现存成员,依法享有完整承包权益,他人无权擅自处置。

    调解现场,马女士哥哥情绪激动:"嫁出去的妹妹凭啥分地!"面对传统观念与法律规定的冲突,“老李”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强调承包关系不受户籍变动影响;另一方面以手足亲情为突破口,引导双方回忆父母在世时的温馨场景。

   经过两轮调解拉锯,僵局终现转机。马女士主动退让:"哥家困难,地先给他种两年。"哥哥闻言动容:"妹子大度,我按法律办!"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父母名下土地2025-2026年由哥哥代耕,2026年底完整归还马女士,粮食补贴同步确权。签署协议时,兄妹相视一笑,积怨烟消云散。

    结案次日,马女士送来"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嘴里念叨着:"多亏李老师既讲法又讲情"!这场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是庆安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更彰显了司法机关在处理家事纠纷时"法律刚性"与"人文柔性"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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