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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丨“小案”用心解 民生千钧重

发布时间:2025-05-16 15:38:12


    在这里,有困境中的援手、法理情的碰撞、更有法官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让我们通过“办案手记”专栏,跟随法官视角,一同感受他们在守护公平正义道路上的每一次深度思索,探寻每一个案件背后的温度与力量。

    近日,我办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虽是标的额仅有600元的“小案件”,却关乎民生大事,是近年来物业纠纷中颇具代表性的“顽疾”——业主以“未享受服务”为由拒缴物业费。

翻开案卷,案件事实清楚,关系清晰。被告李某是某小区车库业主,自2019年起拖欠物业费600元,物业多次催缴无果后诉至法院。这类案件看似简单,却常因业主情绪对立、举证困难而陷入僵局。

    我第一时间联系了负责本案的调解员,得知李某态度强硬:“我没接到通知,车库用不着物业!”调解员反馈,李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对物业收缴存在强烈抵触情绪。我决定通过“龙法和”云法庭搭建线上调解平台,并提前与调解员制定方案,既要讲透法律,也要解开“心结”。

连线李某时,他情绪激动:“我车库就停个车,物业管过啥?”我并未急于反驳,而是翻开《物业管理条例》,逐条解释:“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缴费用。物业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安保巡逻、垃圾清运,这些服务您可能没直接‘看见’,但车库的安全、卫生都离不开整体管理。”见他沉默,我顺势举例:“去年小区改造监控系统,您的车库也在覆盖范围内;暴雨时物业疏通排水沟,车库才没被淹。这些算不算服务?”

    李某语气稍缓,但仍嘀咕:“他们也没催过我啊!”我示意调解员出示证据:5份书面催缴通知的送达记录、物业经理上门沟通的录像。铁证面前,李某低下了头呢喃着说:“我确实是没理。”我趁热打铁:“老李,您常年在外,车库真要出了事,物业第一时间调监控、找责任人,您说这600元值不值?”

    经过两小时拉锯,李某终于松口:“法官,我认这个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李某三日内支付600元物业费,物业放弃其他诉求。次日,李某委托亲属现场缴费,一场五年积怨就此化解。

    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基于委托与被委托的原则,以及等价交换的关系。物业费纠纷看似金额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法官不能因“案小”而简化程序,反而需投入更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社会纽带。用心办好每一起‘小案’,才能让公平正义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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