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条文简明问答 | 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2-05-17 09:33:54
【编者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立场、方向和原则,是推进司法民主的全新里程碑。“人民陪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人民陪审员法条文Q&A(人民陪审员法重点条文简明问答)”系列推送,以飨读者。本期推送第一期。
人民陪审员法
条文简明问答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本法。
问题1:本条的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人民陪审员法立法目的的规定,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指向。
问题2: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地位?
人民陪审员制度既是一种民主制度,也是一种司法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它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司法领域的直接体现,是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司法事务管理、了解和监督司法的方式。
问题3:什么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核心功能?
根据本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要实现的核心功能在于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问题4:人民陪审员如何发挥作用?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优势在于生活阅历丰富、通晓社情民意、长于事实认定。人民陪审员运用朴素的生活经验和常理常情有序参与案件审理,有助于正确查明案件事实,增进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
问题5:实践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本条明确了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理念和功能定位,人民陪审员工作应当紧紧围绕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指向和功能的实现展开。
对于法院而言,应当进一步准确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
对于人民陪审员个人而言,应当认真对待法律和人民赋予的参审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努力成为连接社情民意和司法工作的桥梁纽带,积极发挥参审履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