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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指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9 15:24:58


   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从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剔除户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但无权在一审案件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是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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