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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诉讼材料采取公告方式送达的案件,能否适用在线庭审?

发布时间:2024-02-03 14:29:41


   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为了保障全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针对案件中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中明确线上或者线下参与庭审的具体方式,告知当事人选择在线庭审的权利,被公告方当事人未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表示同意在线庭审的,被公告方当事人适用线下庭审;其他同意方适用在线庭审的当事人,可以在线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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