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布时间:2014-11-18 09:30:2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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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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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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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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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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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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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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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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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绥中法执字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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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圣景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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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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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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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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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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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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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绥中法执字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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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品彩印包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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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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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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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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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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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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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绥中法执字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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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龙鲁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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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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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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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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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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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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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绥中法执字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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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恒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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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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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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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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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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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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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绥中法执字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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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天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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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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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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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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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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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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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绥北法执字第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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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鑫恒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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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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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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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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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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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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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绥北法执字第00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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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龙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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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务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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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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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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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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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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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肇法执字第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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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峰威伟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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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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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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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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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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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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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肇法执字第 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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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飞腾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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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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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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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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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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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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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安法委执字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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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鑫威格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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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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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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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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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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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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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法执字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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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佳园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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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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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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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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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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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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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法执字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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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佳园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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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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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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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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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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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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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法执字第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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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机械水暖安装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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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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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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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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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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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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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法执字第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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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鑫威格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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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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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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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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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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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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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法执字第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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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鑫威格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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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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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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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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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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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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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法执字第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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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山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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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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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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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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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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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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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法执字第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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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为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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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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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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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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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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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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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铁执字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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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佳和新型墙材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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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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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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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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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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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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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铁执字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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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佳和新型墙材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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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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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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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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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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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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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铁执字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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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佳和新型墙材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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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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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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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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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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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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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执字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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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佳园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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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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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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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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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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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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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执字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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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佳和新型墙材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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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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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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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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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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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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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执字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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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佳和新型墙材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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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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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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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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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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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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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执字第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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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县石门寨第二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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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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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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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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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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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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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执字第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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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盛帮石化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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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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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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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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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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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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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执字第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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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达第二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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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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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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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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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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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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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法执字第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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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鑫昌泰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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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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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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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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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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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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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望法执字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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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华丽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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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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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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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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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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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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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望法执字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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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华丽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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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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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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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9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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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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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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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望法执字第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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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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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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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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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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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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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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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望法执字第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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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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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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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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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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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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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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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庆法执字第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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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金绿洲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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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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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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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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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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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日期截止至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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