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司法公开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案件时空 法治论坛 机构设置 思想作风 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 公众互动平台 -> 法官回复

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实现多元调解?

发布时间:2024-06-18 14:02:30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作为服务广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团体,长期以来,在搭建中小企业与政府高效沟通渠道,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在化解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天然优势,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减轻企业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中小企业领域纠纷全流程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因民商事矛盾纠纷向人民法院提交纠纷调解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入驻的中小企业协会调解组织委派、委托调解案件;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