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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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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辩护人可以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也不得担任辩护人,但如果其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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