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以无袍之身,尽有为之责——明水法院人民陪审员刘莉参审履职感悟 发布时间:2024-11-05 16:07:54

我叫刘莉,是明水县城镇园林服务中心职工,2023年1月8日,经明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成为明水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很荣幸有这样一个机会成为一名陪审员,这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与使命。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从案件中学到的不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为人处世的态度。
在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前,我一直对法院的工作充满好奇,也时常思考人民陪审员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需要做些什么? 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到法院参加庭审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案例,我深深地感受到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陪审员,除了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还需要掌握足够的法律专业知识,因此我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素质。一是从庭审观摩中学习,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关注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做出自己独立的思考和独立的见解;三是注重实践,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使自己的陪审能力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提升。
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不断的完善自己,认真对待每一次庭审,时刻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当一名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对得起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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