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在诉讼服务大厅门口向群众及附近商铺、饭馆、银行等营业场所业主发放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小问答宣传页,倡导消费者诚信经营,向群众普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意义以及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告知人民群众在购物、消费时发生纠纷的维权途径。同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消费者了解如何依法理性维权。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让人民群众在面对消费者权益纠纷时能更好的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营造安定、和谐、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