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绥化中院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绥化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聚焦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坚持将普法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突出重点人群,丰富宣传载体,强化教育引导,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的社会氛围。
绥化中院将以此次中期表扬为契机,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多维度开展普法工作,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