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速递
付某与妻子王某(已故)育有三名子女,现付某年老体弱,需要子女照顾。2023年7月被告二儿子付某林将付某从家中撵出,不让付某与其一起居住,不尽赡养义务。付某无奈,只能住村上的廉租房,现付某没有收入,生活困难。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给付赡养费,承担其日后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
调解过程
庆安法院接到案件后,认为该案涉及到父母子女间的赡养问题,认为本案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更为合适,遂将此案委派到“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老李”接到本案后,便将当事人约至调解室,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付某表示此前一直居住在二儿子家中,但去年7月的时候二儿子将其从家中撵出,三个孩子没有人愿意赡养自己,现在生活窘迫,生病没钱医治,自己也没想到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真的很寒心。听到这,老李也表示同情,同时与三名子女沟通,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现在他们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道德伦理,三人都应深深反思,父母生养子女实属不易,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作为子女理应尽到赡养义务,让操劳一生的父母安享晚年生活。三个子女纷纷低下了头,二儿子向父亲表示歉意,并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大女儿和小女儿见状也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就这样,在老李的释法明理下,三名子女迷途知返,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一段父母与子女间的赡养纠纷至此解决。
典型意义
现代生活中,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老年人如何养老成为当下重要话题。传统模式下,老年人还是会选择居家养老,这就需要子女尽到赡养义务,承担起养老的重任。在这里,也提醒广大老年人,如果遇到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