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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法“枫”景线丨调解复杂纠纷 重拾母子亲情

发布时间:2024-05-10 11:16:04



    近日,肇东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情况复杂的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21日上午,宋站法庭来了一位老人,这位老人想请求法庭解决她的问题。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了解下得知,老人是毛某云,宣化乡长胜村树客屯的村民,今年71岁,耳聋,有八型肺结核病及其他老年病。老人来到法庭的原因是,其亲生儿子刘某加将二轮家庭承包地50多亩、丈夫生前留下的林权证及种地国家补贴款据为己有,而其本人年龄大,又体弱多病,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到法庭寻求帮助,请求法庭为其做主。

调解经过

    宋站法庭庭长刘彦斌接待后,认为此纠纷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赡养三项法律关系。其中家庭内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无权处理;林权证已经记明所有权人,也无须处理;只有原告起诉赡养关系,法院能够受理,但仅仅解决赡养案件不能全面平衡母子之间涉及到的土地、林权问题。

    针对此情况,宋站法庭委托驻庭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庭长刘彦斌主动参与调解。经过刘彦斌与当事人所在村民委员会书记沟通后,了解到原告毛某云家庭原来承包经营户成员为原告、被告刘某加、刘宝云(原告丈夫,已去世)和被告妹妹四人。2015年,原告丈夫刘宝云去世,原告自愿将家庭土地承包代表人变更到被告名下,家庭内部当时约定由原告耕种20亩,被告耕种30亩,但现在50亩耕地由被告全部耕种并且领取国家补助。

调解结果

    刘彦斌通过村书记找到被告电话,与被告进行沟通,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讲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法律责任、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家庭内部财产共有的规定,从情理入手,从亲情伦理和法理角度剖析利益关系。最终在刘彦斌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被告表示让原告继续耕种20亩土地、领取相应国家各项补助,同时帮助原告找到林权证。

    在近一个小时的调解下,原告心中的烦恼消解,高兴回家,一起复杂的家庭纠纷全部解决。刘彦斌表示,如果按照起诉、判决流程,老人诉讼程序难以履行不说,彻底解决矛盾可能需要很长时间。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形成了既不损害亲情关系、又平衡双方利益的多赢解决方案,成功将纠纷化解在“家”里,有效修复了母子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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