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绥化中院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针对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会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洪亮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马立伟列席会议。
会上,王洪亮代表中院党组总结了全市法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中院党组成员王强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两方面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六点意见建议。
中院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针对驻院纪检监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王洪亮表示,驻院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对症下药、精准到位,中院党组将对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会商建议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并就落实好此次会商成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深刻领会会商机制重要意义。会商机制是院党组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勇于和敢于推进自我革命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是推进管理规范化、提升审判质效的有力抓手。要真正发挥会商机制作用,把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真正贯通起来、协同起来,形成最大合力。要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全方位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为监督执纪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坚强保障。要加强对基层法院“一把手”的监督,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党组会议述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切实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强化举措推动问题有效整改。要持续开展“三察(查)”联动,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以清单制链条式压茬推进,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建立健全案款管理工作机制和案款清理问责机制,加强执行案款全流程监管,确保案款依法及时发放,实现“清零”目标。要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大厅监督管理,充分运用好实时点位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加以改正。要增强审限意识,动态监管案件审理环节和进度,严格审批程序。要加强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运用院领导包案、实地督导等方式,推动案件依法办结。要持续巩固好上诉案件卷宗移送超期清查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好监督管理机制,定期筛查、通报相关情况,加强追责问责。三是压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保障。要全面接受驻院纪检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紧盯整治整改,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跟踪会商建议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各位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中院各条线、各部门要切实发挥“面对面”督导指导作用,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做到指导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要构建覆盖法院工作各部门、各领域的管理体系,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真正健全完善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中院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