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四次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会议由绥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铁军主持召开。中院审管办全体、各基层法院分管审管工作院级领导及审管办主任参会。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结案后案件信息变更、“四类案件”监管、裁判文书上网等情况,制定了程序比、案访比、超12个月未结案件占比等弱势指标提升措施,部署了阅核制度、会商会制度、提级管辖、再审提审等司法改革工作重点任务。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全国法院推进落实案件阅核制情况的报告》。各基层院分别对本院非优秀指标进行汇报,分析问题、寻找症结并提出提升目标。
王铁军强调:
一要学深学透“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之间环环相扣、互相制约,要加强审判质效管理考核体系的学习和研究,对指标设置、统计计算、考评方式等做到谙熟于心,研究透彻指标间的关联关系,抓好审判质效关键部位,带动考核指标整体提升、全面向好。二要压紧压实审判质效管理工作。院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审判质效工作的重要性,把质效工作真正摆上首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各项推进措施有效落实。充分发挥院庭长审判监管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阅核制度,以规范的审判管理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三要落实好各条线抓质效的主体责任。中院制定下发的《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条线抓质效工作的主体责任,开辟了质效工作新思路,改变了以往工作模式,变“审管办一家抓”为“各条线共同抓”。要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畅通条线间沟通,注意相互之间的质效联系,避免“管”和“干”新两层皮的出现。四要有危机意识和紧迫感。目前,全市两级法院依然有部分指标未进入优秀区间,审判质效提升迫在眉睫,必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缩短办案时间,做好矛盾化解、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奋力推进全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