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为帮助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了解与自身息息相关的劳动法律知识,解决其在步入“社会大学”的诸多困惑,更好地保障高校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5月16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绥化市人民检察院、绥化市人社局深入绥化学院开展以“劳动法律宣传进校园 护航高校学子求职路”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人社局宣讲员聂仲楠重点对劳动仲裁、仲裁的受案范围、劳动关系的认定、试用期约定、劳动者维权途径、证据留存等方面向大学生们系统讲授,结合案例解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毕业生们提高劳动保障法律意识,预防就业风险。
中院民一庭宣讲员佘禄瑶首先以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引出相关的法律规定,随后围绕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与同学们分享“什么是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签订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要点”,并对求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雷点”进行重点提醒,结合典型案例向同学们生动讲述在就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陷阱”,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以案说法,让大学生们更加直观了解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应如何应对解决,为即将毕业、踏入职场的大学生提供劳动法律上的指引和建议。
市检察院宣讲员邹敬楠从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开始,向学生们介绍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的民事检察职能,同时结合大学生相关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案例,向同学们普及检察机关如何为劳动者维权。提醒同学们在求职就业中能够提高警惕,理性思考,学会防范风险,避免纠纷,更好地投入到未来的工作中。
绥化学院招生就业处兰晓晟表示,今天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到学校以毕业季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是一次非常有目的、有意义的教育。宣讲员们针对毕业生最关心的就业领域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重点讲解,引导同学们正确认识到就业雷区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完美“避坑”,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毕业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下一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用工单位依法用工意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