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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六讲六辨六树立”

  发布时间:2011-12-06 17:38:14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11月19日至21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到黑河市调研,召开了“端正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质效”座谈会。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围绕“六讲六辨六树立”认真开展好“讲案例、辨理念、促办案”活动。

    张述元强调,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必须从案例入手,改变就理论学理论、就理念树理念的传统学教方式,要在全省法院开展好“讲案例、辨理念、促办案”活动,解决好“讲什么案例,树什么理念,怎么促办案”的问题。重点在六个方面加强探索实践:一是讲法、理、情结合的案例,辨机械司法和能动司法的界限,树立两个效果统一的理念;二是讲司法为民便民的案例,辨为法司法和为民司法的界限,树立司法人民性的理念;三是讲服务大局的案例,辨单纯司法和服务性司法的界限,树立司法服务大局的理念;四是讲主动灵活执行的案例,辨程序形式上执行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界限,树立部门联动促执行的理念;五是讲案结事了的案例,辨调解和审判的界限,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六是讲主动调查取证的案例,辨“谁主张谁举证”和依职权调查取证的界限,树立司法依靠群众的理念。

责任编辑:张劲松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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