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通报》及典型案例。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华全面通报了2018年至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整体情况。总结了环资审判工作举措及经验做法,明确了下步工作思路方向。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理环境资源案件2493件,其中办理民事案件1864件,主要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限因对土地、森林、草原、渔业等自然资源)案件400件;办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17件,主要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78件;办理涉及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12件,主要是自然资源案件121件。有效震慑犯罪及遏制违法行为,彰显了全市法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坚定决心,引导全市人民更加关心重视环境资源保护。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福龙主持发布活动。
中院民一庭庭长赵子君通报了3起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典型案例。
今后,全市法院将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切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精品化,全力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绥化市生态保护出一份力,为营造绥化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绥化市广播电视台、绥化日报、绥化晚报3家媒体单位和社会群众、环资工作人员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