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法“枫”景线 | “到家门口”化纠纷 真情调解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11-24 09:23:21


绥化两级法院坚持
“抓前端、治未病”理念
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
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
积极推进构建省法院
“四化四解四到位”
诉源治理新格局
促进矛盾纠纷
实质化解、源头化解、综合化解
2023年10月,望奎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业主拖欠物业费等原因,将众业主诉至法院,要求业主给付物业费并承担相应违约金。纠纷涉及业主20多人,其中个别业主拖欠物业费长达3年之久。
诉调对接中心接到该批案件后,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由调解员先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深入到小区,联系到物业公司,详细了解业主与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业主是否在望奎居住,房屋实际居住人员情况以及房屋是否存在空置情况。在掌握了上述情况后,调解员对涉案业主已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调解员与涉案业主逐个沟通,“到家门口”式调解,耐心询问拖欠费用的具体原因,了解到业主拖欠费用的原因各有不同,有的因为房屋墙体存在裂缝问题,物业承诺维修却一直拖延修复;有的因为物业服务不好、卫生打扫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因为物业收费标准过高;有的因为物业扣留了业主装修保证金;有的因为本人不在小区居住,不应承担物业费。针对众业主反映的情况,调解员一方面告知诉前调解“四不四可以”优势,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告知业主逾期缴费的后果,督促业主缴费;另一方面将业主反应的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物业,督促物业履行维修承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返还业主房屋装修保证金,积极从源头解决矛盾。
最终,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成功调解纠纷20余件,物业公司当场拿到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业主也表示通过此次成功调解,化解了与物业公司长久以来的矛盾,并承诺以后按时缴纳物业费。
在本次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不仅要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前期做好摸底工作,还要在沟通中积极、有效的疏导业主情绪,找到解决矛盾的办法。“劈柴不照纹,累死劈柴人”。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由来已久,为从根本解决欠付问题,保证业主日后按时缴纳物业费,真正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数量,调解员“到家门口”调解,真正做到了扑下身子,耐心聆听,找到矛盾的症结及对症解决的正确方法,用真心、用真诚、用专业化解双方矛盾,促双方握手言和。望奎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也得到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们的一致认可与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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