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对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当事人在外地回不来,委托我一定要送来这面锦旗......”
10月27日,受当事人嘱托,代理律师杨艺梅拿着一面写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公正执法,高效为民”的锦旗来到绥化中院,将这面锦旗送给了绥化中院王春光法官和慕安萍法官,以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和高效为民。
送来锦旗的陈某和刘某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为了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就在李某的养老院预定了房间,并交付了房间款。但养老院未建成,在陈某和刘某多次索要房间费未果的情况下,两位老人将李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支持了两位老人的诉请,判决由李某返还预交的房间款,李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二审中,为尽快让老人把养老钱拿回来,立案第七天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官在开庭当日完成判决书撰写,李美红、麻雪两位法官助理对法律文书进行认真校对,于次日即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在法官及法官助理的通力合作下,这两个案件二审用时不到十天,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得到了两位老人的认可,收获了民心。
绥化中院民二庭作为“青年文明号”集体,始终坚持把青年干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挺在前头,积极践行“唱响文明号,建功新时代,提能力转作风,践行司法为民”承诺,把“青年文明号”的奋斗精神发扬在审判业务工作中,把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融会贯通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切实加强民生权益保障,把关爱、理解、体恤的为民情怀融入司法全过程,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彰显司法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