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督办室)
职责为起草重要文件;办理由办公室批转批复的有关文件;审核以中院名义制发的文件;负责各类文电处理、印信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保密工作;负责法院史志工作。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及来信;督办上级领导、领导机关、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及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决定的事项;负责对院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及工作事项进行督办落实。
(二)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基层科、宣传信息科)
职责为负责院机关内设机构及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两级法院干部调配以及中院机关干部任免、劳动工资福利工资和公务员的考录;负责管理全市两级法院机构、编制、人事信息统计及实施各项组织人事制度;负责全市两级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晋升、干部管理和机关表彰,研究制定各类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两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内设机构和员额制改革任务。
负责全市两级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各基层法院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实施、考评和检查等工作;组织全市法院系统评先创优及表彰奖励等工作;组织开展两级法院党建相关重大活动。
负责全市两级法院法制宣传、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负责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两微一网平台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法院政工方面的调研、文字综合及对下指导工作。
干部科:职责为负责院机关内设机构及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两级法院干部调配以及中院机关干部任免、劳动工资福利工资和公务员的考录;负责管理全市两级法院机构、编制、人事信息统计及实施各项组织人事制度;负责全市两级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晋升、干部管理和机关表彰,研究制定各类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两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机构编制和员额制改革任务;负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调研、文字综合和对下指导工作。
基层科:职责为负责全市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各基层法院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实施、考评和检查等工作;组织全市法院系统评先创优及表彰奖励等工作;组织开展两级法院党建相关重大活动;负责两级法院思想政治、党的建设、文化建设、评选工作等方面的调研、文字综合和对下指导工作。
宣传信息科:职责为负责全市两级法院法制宣传、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负责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两微一网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方面的调研、文字综合和对下指导工作。
(三)立案庭
职责为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并按规定收取诉讼费;依法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诉前证据保全案件、民事不予受理案件、行政不予立案案件、刑事不予受理上诉案件、报请指定管辖案件、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及未缴受理费按撤诉处理案件;负责“两个一站式”建设、开庭排期、庭审记录及调卷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相关工作;办理其他立案工作事宜。
(四)刑事审判第一庭
职责为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家利益罪等一、二审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相关第一、二审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五)刑事审判第二庭
职责为依法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二审案件;办理相关大要案的协调、指导事宜;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
(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
职责为依法审判未成年人犯罪一审、二审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监督指导各基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审判工作;负责审理刑事自诉上诉案件。
(七)民事审判第一庭
职责为依法审判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人事纠纷、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和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侵权纠纷;承担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八)民事审判第二庭
职责为依法审理如下案由案件:用益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类(借款合同、合伙协议、赠与合同、信用卡、服务合同、种植回收合同、居间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热力合同、抵押合同、劳务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建筑用地使用权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保险合同纠纷);与破产有关的纠纷;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
(九)民事审判第三庭
职责为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竞争纠纷;与公司、证券、票据有关的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类,包括买卖合同(不含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保管合同、拍卖合同、追偿权、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转移合同、定金合同、代位权;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涉外诉讼。
(十)行政审判庭
职责为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认真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巩固提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办理其他有关行政案件审判事宜。
(十一)审判监督庭
职责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本院和下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的各类案件;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负责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十二)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
职责为负责本院一审生效的裁判文书的执行;负责对中院有权管辖的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的执行;负责对公证机关作出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负责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负责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的审查办理工作;负责上级法院对口部门部署的专项执行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和总结;负责执行申诉信访平台和各级机关交办执行案件的交办、办理、监督和管理;接待、解决辖区内发生的执行信访案件;负责辖区内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协调执行、执行救助等案件的办理工作;对辖区内各基层法院执行部门的指导、监督、协调等工作。
负责执行案件收发和登记、专项执行活动、业务培训、执行目标考核、文字综合、执行装备、调研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执行活动;负责与有关单位建立执行联动对接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协同执行、集中执行等活动;负责与当地执行联动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负责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负责建立和运行上下一体的快速反应机制;负责执行质效指标和执行指挥平台监督管理;请求省法院协调兄弟法院和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执行一庭:职责为负责本院一审生效的裁判文书的执行;负责对中院有权管辖的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仲裁裁决和调解书的执行;负责对公证机关作出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负责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执行二庭:职责为负责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的审查办理工作;负责上级法院对口部门部署的专项执行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和总结;负责执行申诉信访平台和各级机关交办执行案件的交办、办理、监督和管理;接待、解决辖区内发生的执行信访案件;负责辖区内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协调执行、执行救助等案件的办理工作;对辖区内各基层法院执行部门的指导、监督、协调等工作。
综合科(执行指挥中心):职责为负责执行案件收发和登记、专项执行活动、业务培训、执行目标考核、文字综合、执行装备、调研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专项执行,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执行活动;执行联动,负责与有关单位建立执行联动对接机制;协调指挥,负责组织开展协同执行、集中执行等活动;网络查控,负责与当地执行联动部门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信息公开,负责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快速反应,负责建立和运行上下一体的快速反应机制;监督管理,负责执行质效指标和执行指挥平台监督管理;协调请求,请求省法院协调兄弟法院和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十三)研究室
职责为组织、指导全市两级法院对执行法律、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征集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和地方法规、规章的意见建议;推选优秀裁判文书及精品案件;参与重要文件、讲话、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编报法院工作信息;编报法院工作信息;编报审判执行工作案例;协调处理港澳台区际司法协助事项。
(十四)行政管理科
负责本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办公用房调整使用工作;负责本院通信网络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的车辆保障,车辆的调配、维修、审验,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房屋、道路和水、电、暖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院内消防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图书馆、洗衣房、饮水间、浴室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日常办公用品的申领、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对保洁、更夫、司机等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议室、审判法庭使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五)督察室
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情况;负责收集全市两级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的线索,受理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权限调查处理全市两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和违纪行为;受理全市两级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六)财务装备管理科
负责中院机关的司法行政、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的申报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院机关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承担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基本建设工作;负责院机关办公办案装备、法庭内部设施的配发工作;负责两级法院工作人员服装及专用标志的申购、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国有资产装备管理工作,对全市法院系统的国有资产装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本院车辆、通信网络等装备的计划、采购工作;负责两级法院财务预算编报和执行,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汇总上报,向院党组报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经费开支情况(执行并监督指导北林区法院预算编报及执行)。负责本院经费收支的管理、核算,诉讼费、罚没收入、执行款的收费、上缴和退费工作。监督、指导基层法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市法院系统财务工作进行审计;、负责制定全市两级法院财务管理、诉讼费管理的有关办法;负责本院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负责在职人员五险一金的办理及缴费,离退休人员医保工作;负责协调物业,对保洁、更夫、司机等临聘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
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职责为负责中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推进中院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中院机关文化建设;负责机关日常考勤及管理;负责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开展各种学习和活动;完成中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信访办公室
职责为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审核办理确认终结案件上报,办理上级和本院交办、督办案件及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及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对全市法院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负责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信访案件录入、应用和维护及案访比核算工作;组织协调第三方及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信访案件及司法救助案件审查办理工作;负责远程视频接访,办理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民意直通车交办及网信系统答复等工作。
(十九)档案信息化管理科
职责为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利用、统计本院档案,监督指导本院审判庭和其他部门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检查指导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档案工作;负责档案利用信息化、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安全信息化工作。
(二十)赔偿委员会
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并完成上级和本院交办的其他国家赔偿工作。
(二十一)审判管理办公室
职责为负责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审判绩效管理、司法统计、庭审考评、本院审判委员会会务等工作;开展全市法院年度质效考核;承担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审判业务方面)工作任务;对下指导审判管理工作。
(二十二)法警支队
职责为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条令、规定和办法的实施;维护审判秩序;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负责中院机关及基层法院法警警籍和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务、教育训练、警务督察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两级法院机关安保、刑事保障、强制措施的实施、涉诉信访应急处置、配合实施执行措施、执行死刑等警务工作,制定相关规划和方案;对下级警队实行双层领导编队管理司法警务工作,指挥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安保和值班值宿编排和考核。
(二十三)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
按照上下级法院对口部门职责一致原则,将法庭指导办职责纳入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拟订和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全市人民法院陪审员队伍管理。
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工作;审查全市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基本建设和装备工作;总结人民法庭工作经验,解决人民法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十四)工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