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绥化市域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及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2月24日,绥化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办理破产工作推进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华出席会议。
会上,中院民二庭通报了全市各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各基层法院详细汇报了本院破产审判工作进展及下步工作打算。
郭华同志就2023年全市法院办理破产工作开展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增强危机意识。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是一场长期、艰巨、系统的攻坚战,各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办理破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尤其是各院“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办,落实主体责任,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办理破产工作任务,对标先进,争创全省法院优秀位次。
二要找准抓手,坚持目标导向。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仔细分析省法院下发的数据填报表和填报说明,紧盯数据采集项目,抓住破产案件受理这个“牛鼻子”,坚持“应收尽收”原则,深挖案源,畅通渠道,扎实有效推进破产案件、“执转破”案件以及公益强制清算案件的受理,为办理破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要全力结案,避免案件堆积。要加大未结案件清理力度,找准问题所在,全力化解矛盾,坚决杜绝超3年以上未结案件的出现。要加快新收案件审理,加快程序推进,压缩弹性时间,无缝衔接转换,准确识别案件类型,符合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简化审理。要注重学习借鉴优秀法院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要强化工作请示汇报,各院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要及时与中院专班沟通,共同研究解决。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紧迫感,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向发力,将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全市法院破产审判质效,圆满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专班工作,为绥化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张金中主持会议。
中院民二庭、立案庭、审管办、执行二庭负责人,中院办理破产专班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立案和破产审判的副院长、立案庭和破产审判庭庭长及破产审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