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主动融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县两级法院借助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开展,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实践,全市办理破产工作取得大进展大成效。
作为市办理破产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市法院切实扛起重大政治责任,把办理破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牢牢落实到行动上。第一时间成立以程显波院长为组长的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并将办理破产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专班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考评细则,压实工作责任。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工作推进会20余次,专班工作调度会议14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5次,始终保持强有力的工作推力。
先后制定了《办理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工作规程》《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指引(试行)》《关于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费缓交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15个,覆盖了立案、审理、执行与破产制度衔接、衍生案件诉讼费用以及破产案件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填补了市县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制度建设的空白,全市法院办理破产工作更为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制定《办理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工作规程》,按照标的大小、难易程度分类管理,对小额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对普通、重大破产案件繁案精审。通过创新审判机制,优化流程节点、简化审理程序,依法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降低破产程序成本,大大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2022年全年,共审查破产案件85件,平均审查天数4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74件,平均审理天数39天,所用时间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积极推动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专门下发《关于将优秀法官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的通知》,指导辖区法院建立专业团队,以适应破产审判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工作需要。截止目前两级法院共成立11个破产审判团队,法官共计38人,负责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市法院组织办理破产案件培训班4次,就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及办理破产案件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专题辅导,大大提高了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人员对破产案件办理的熟悉程度。
为破解无产可破案件中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无着落等问题,经程显波院长亲自沟通协调,在市县两级政府财政支持下,两级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同步设立破产费用专项援助资金160万元,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随用随支、随支随补,保证援助资金满足工作需要。联合绥化市财政局制定《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设立审核小组,规范资金运行,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取得实效。2022年全年,已支出29笔共计335,415元。
建立专班成员联席会议机制,一体化推进破产案件办理,召开联席会议5次,协调解决破产难题。紧盯破产案件办理、流程节点衔接、管理人履职需要,打通部门壁垒、解决难点堵点,分别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9家成员单位联合发文6个,切实解决了破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税收管理、逃避隐匿财产、不动产容缺登记、企业信用修复等障碍性难题,依法保障了管理人履职尽责。
2023年,绥化法院将持续巩固提升办理破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紧紧围绕省市委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举措,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不断畅通市场主体法治化退出机制,为市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