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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3-01-19 10:24:20




    1月18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同时研究部署落实意见。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全市两级法院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三个务必”,牢牢把握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开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

     一要持续擦亮党建品牌,踔厉打造过硬司法铁军。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部署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化理论学习、锤炼政治品格,坚持不懈加强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贯彻“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和“一体三化”党建思路,推动党建工作和司法工作融合发展,奏响党建引领审判执行的“寒地黑土党旗红”。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使铁规禁令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握“四化”要求,坚持“五硬”标准,更加重视对优秀青年干警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努力打造识才、爱才、敬才、育才、用才的好环境,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法院好青年。培塑富有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锤炼凝聚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文化动力。

     二要聚焦聚力司法办案,全力服务保障市委大局。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重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惩处涉枪涉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盗抢骗、黄毒赌、食药环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常态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坚决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助力构建全民全社会反诈工作新格局。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惩治、保护、预防、帮教青少年健康成长上持续发力。妥善审理企业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努力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互利双赢的法律效果。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依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产权,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绿色食品标识、寒地黑土品牌、自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坚决依法守护绿水青山。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和体制机制建设,对“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

     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优化“四个环境”,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全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企业诉求关切,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适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定期研究分析企业案件特点,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及时发布涉企业案件审判态势分析报告。健全舆论引导机制,通过网络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推送、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评价、示范功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企业法律风险。狠抓诉源治理,推动多元解纷向基层、社会、网上、重点行业领域延伸,促进大量纠纷诉前化解。

     四要深化司法领域改革,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深化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推动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细化明晰审判权力清单,确保放权有序、监督到位,形成审判权力运行完整制度闭环。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诉讼程序规则和司法资源配置。推进司法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诉讼、调解三个规则,大力推进“网上立案”“云办案”“指尖诉讼”“文书电子送达”, 建成涵盖各审判领域、覆盖诉讼全流程、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有序衔接的互联网司法体系。构建分层递进定案把关机制,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提升裁判结果的可接受性,让公平正义可观可感。

    五要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乡村。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突出强基导向,大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矛盾纠纷基层治理功能,全面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便利诉讼的独特优势,全方位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协同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及时预测防范风险、排查梳理矛盾、调处化解纠纷,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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