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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导组召开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知识培训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2-11-09 15:58:08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8日省疫情防控指导组召开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知识培训会议精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迅速研究部署,围绕培训内容,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值守人员、保供人员、司机上岗时,必须按照规范流程穿脱防护服;医疗物资、防护物资、食品、药品和其他物资按规定存放;要每天安排人员对居住宾馆的卫生进行及时清理并全面消杀。

    二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按照小区确定的风险等级对应的规范开展工作。在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的相关要求及流程进行。对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及知识,会及时推送至工作群内,每名值守人员都要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小区管控的“十项职责”和“十二项任务”开展工作,在管控中要善于主动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并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要做好小区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工作,对于弱势群众、困难群众遇到的难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做好保障工作。

    四要确保信息沟通顺畅。严格落实“五包一”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社区书记、网格员、公安干警和志愿者的沟通联络,对于相关工作指令要及时接收办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馈上报给社区和街道。

    五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充分发扬绥化中院的优良传统,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动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保持劲头不松、精力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持到底、坚守阵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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