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山对绥化、伊春、鹤岗三个中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4-08-25 08:55:15


7月31日至8月1日,根据院党组的安排和部署,第三督导检查组一行五人在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洪山的带领下,对绥化、伊春、鹤岗三个中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听取了三个中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逐项查阅了相关资料,还抽查走访了部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孙洪山同志对三个中院上半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大局;二是突出第一要务,提高办案质效;三是推进司法公开,树立司法公信;四是力争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五是深化群教活动,加强队伍建设。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