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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攻坚破难】绥化中院聚焦六项举措 大力推动积案清理

发布时间:2022-04-24 17:06:53



    “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绥化中院聚焦审判质效难点、痛点、堵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一案一监管,推动积案清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建立“包案”清理机制。两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为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牵头包案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承办法官为具体负责人,层层压实“包案”责任,逐案研判分析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原因症结、问题焦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包案”清理计划。定期制发全市法院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情况通报,在全市法院公示案件清理进展情况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率。

    二是开展专项评查行动。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开展专项评查行动。组建办案团队重点评查无法定事由拖延结案、超审限后补办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批准审限变更等案件,对人为拖延办案、执法办案责任心不强、存在违纪违法情形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对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列入重点案件挂牌督办,逐案制定清理方案,包案领导为“一把手”院长,必要时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变更为院庭长直接承办。充分利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等案件讨论机制,加强集体研究,群策群力,明确具体审理意见,加快结案进度,推动清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是严格考评奖惩办法。每月通报案件清理情况,设定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率指标(已清理案件数/台账中长期未结案件总数)。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作为年度绩效专门考核重要内容,对清理不力的,视情节、后果对案件承办法院扣减分数,并建议所涉法院对责任法官、责任部门及有关领导采取扣发绩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资格等措施。

    五是建立督导约谈制度。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量较多的重点法院、重点部门加强监督指导,适时向相关法院发函督办和实地下沉督导,相关法院逐月层报案件审理进展情况,直至结案。对落实工作不力、清理积案效果不明显的法院,约谈其“一把手”、分管院领导等相关责任人。

    六是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及时总结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案件长期未结的原因,发现制约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努力完善长期未结动态监管机制、防控机制,有效减少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遏制“边清边积”现象。

    截止目前,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71件,已结18件,积案清结率为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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