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调度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切实开展好全市法院机关“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立新、政治部副主任孙瑛、各工作推进专班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机关“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要求,对标台账、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重点围绕加强干警素能培养、深入整治顽瘴痼疾、优化司法服务供给、不断加强制约监督等四个方面,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靠。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各工作专班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细化目标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按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特色亮点,对影响和制约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深入细致研究,谋划破解之策。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质效提升、作风转变、环境优化上走在前、做表率,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要把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纳入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效果导向,做到统筹协调、一体推进,用一站式建设质效水平、法院审判执行整体质效、登记立案渠道畅通度和便利度、人民群众服务满意度是否提升来衡量和检验工作效果。
三是完善司法服务。要坚持人民立场,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待当事人要始终保持尊重态度、讲究司法礼仪、体现职业操守,树立善于倾听、信仰法治、保持中立的良好形象。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质效提升和问题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落实情况,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发展的制度机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