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绥化中院召开未结破产案件督导工作会议,对辖区法院尚未审结破产案件,特别是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办理工作进行督导。绥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立新、民二庭庭长张金中、副庭长卢轶楠及辖区法院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北林、安达、兰西、望奎四个法院院长分别就本院未结破产案件情况、存在困难等问题进行了汇报,并明确案件办结期限。绥化中院民二庭对未结破产案件逐案进行了督导。
郭华就优化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认识、精准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切实提升破产审判水平。
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理破产”指标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我市提升“办理破产”指标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三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未结破产案件台账,审结一件销号一件。要逐案形成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案件办理,确保按承诺期限,及时审结案件,中院将持续跟踪督导。
绥化中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贯彻落实省、市委和省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