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确保案件质量,绥化中院民三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 以观摩庭审直播、面对面传授审判经验技巧等方式,强化与基层法院的业务交流,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的对下指导力度。
3月24日,绥化中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并直播审理了原告东X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安达市华X歌厅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该案由绥化中院民三庭庭长张晓红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次庭审邀请到了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庭审观摩,海伦法院院长马亮带领知识产权审判团队观摩学习。
庭审前,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并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庭审重点。庭审中,各方围绕原告是否具有著作权、被告的行为是否侵权、如侵权成立应如何承担责任等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节奏紧凑、过程流畅,法官礼仪和庭审用语规范,庭审驾驭控制得当,达到了较好的示范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各相关部门同志开展了热烈点评,对我院庭前准备、庭审秩序、法官素养、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绥化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华、民三庭员额法官与海伦市法院民二庭审判团队的同志进行了座谈,民三庭的法官介绍了我市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情况、类型特点及审理经验和技巧。
郭华要求,法官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