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司法公开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案件时空 法治论坛 机构设置 思想作风 党的建设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绥化中院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2-03-23 16:37:59






    3月23日上午,绥化中院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进行党员民主评议。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支部书记胡健峰主持会议。

    会前,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会议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

    会上,支部书记胡健峰对2021年度支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作出对照检查,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支部全体党员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今后整改方向,进一步增进了党员之间的思想交流,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随后,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现场发放测评票,对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评选出“优秀”等次党员3人,“合格”等次8人。

    程显波对中院机关第一党支部下步工作开展提出5点意见建议:

    一要突出党建引领功能。

    要准确把握、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不动摇,深入落实“一体三化”党建工作思路,找准党建与审判监督、政务保障、档案管理等项工作的融合点、切入点、结合点,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领导力。

    二要发挥支部堡垒作用。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五好六有”党支部创建为抓手,以“学”为先、以“活”为源、以“实”为要、以“新”为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要充分彰显榜样力量。

    要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一心向党铸忠诚、一腔赤诚守初心、一往无前担使命、一身正气作表率。要善于挖掘、选树身边的典型,让身边人讲好身边事、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充分调动广大干警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情。

    四要厚植司法为民情怀。

    要把人民至上理念贯穿于法院工作全过程,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通过法官“七进”、普法宣传和公众开放日等有效形式,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在司法办案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程序公正、实体公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具体到每一个诉讼环节。要善于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听了信服。

    五要切实改进能力作风。

    要以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对标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深入检视差距,进一步提升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紧迫意识和行动自觉。要聚焦主责主业强质效,围绕中心大局强服务,深化司法改革强动力,坚持从严治院强管理,以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作风、一流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党员政治上合格、思想上合格、行动上合格。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