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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风帆劲 擎旗奋进阔步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党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15 17:06:55




    9月15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党组会议,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程显波同志主持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同志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全市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2021年下半年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安排》。

    程显波同志就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推动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党建职责。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落实“一体三化”工作思路,切实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开展党建工作。要紧密依托即将下发的《绥化市法院党建制度汇编》开展党建工作,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切实解决党建工作标准不一、执行制度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要加强创新实践,着力打造特色品牌。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和改革精神,在巩固发展现有党建品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和审判业务同步加强、融合发展、共同提高的新途径、新方法,使法院党建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实效性。

    四要持续正风肃纪,锻造过硬法院铁军。要不断加大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从严管理力度,在强化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真正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做在平时、落到经常。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违纪违法的及时处置,树立起新时代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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