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绥化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现将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通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查自纠方面
全院共组织开展三轮谈心谈话612人次。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围绕六类问题撰写自查报告,查摆存在问题34个。1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对照党章党规,自查自纠自身问题,所有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3次,开展违纪干警现身说法1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起,进一步增强政策感召力,全院有39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违纪违法及其他问题。组织干警先后2次围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插手具体案件、违规参股借贷等8个方面问题,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共填报问题230个。
二、组织查处方面
通过开通投诉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及省第十二指导组交办等方式,共接收各类问题线索327件,已办结309件,正在办理中18件。交叉互查评查重点案件224件,评查涉诉信访、实名举报、媒体曝光案件140件,共发现问题案件25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处理。倒查涉黑涉恶案件66件,组织专班重新核查上级法院转办线索13件。清查重点信访案件62件,认定不合格案件2件、瑕疵案件4件,对责任人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两级法院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中院2人,以第一种形态处理324人,其中中院55人。
三、专项整治方面
聚焦“6+4+2+N”问题,通过全面兜底筛查,内外联动排查,无死角、全覆盖整治顽瘴痼疾。共核查出违反“三个规定”4人,违规经商9人,违规参股借贷1人,已全部进行处理。对核查出的“减假暂”中存在的98个问题,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21个问题,机械执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及委托评估拍卖中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等3个问题,已落实全面整改。
四、便民利民措施方面
精准安排部署抓牢办实事。中院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实践活动,联系困难企业解决问题21个,实地走访企业开展座谈会15次,深入基层法院开展专题调研6次。优化诉讼服务为民办实事。依托智慧法院系统,全市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6141件,一次立案成功率98%以上,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为民办实事。14个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0余次,为3所小学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4次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常态化宣传;设立“智慧法院服务宣传站”,向群众宣传网上立案知识,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积极保护合法权益为民办实事。两级法院同步开展“涉农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大力开展“三农案件”执行会战,执结案件1089件。四五月间,走访企业180家,积极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推进纠纷多元化解为民办实事。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初始化解,全市法院多元化解案件7955件。
五、整章建制方面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围绕党领导政法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全市法院2021年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等2项制度;围绕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建立《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轮训实施意见》1项制度;围绕健全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项制度;围绕健全履职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请、休假制度》等5项制度;围绕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业外活动行为规范》等7项制度;围绕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建立《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规定》1项制度;围绕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实施细则》等12项制度;围绕其他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绥化法院法官入额遴选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