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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中院民三庭“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温度有速度

发布时间:2021-04-23 15:20:58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积极回应诉讼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细化到工作中、审判中,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该庭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在诉前阶段,经民三庭的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诉前调解案件9起。

    4月22日,该庭审理涉“阿克苏苹果”、“久久丫”商标知识产权案件11件,被告均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原被告对抗激烈。民三庭的法官在开庭前先耐心地向被告宣传知识产权、商标法和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被告在学习了法律之后,平息了情绪,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法官同时也与原告沟通,被告均为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希望原告体谅被告生存艰难。原告主动同意降低诉请赔偿数额,被告经法官调解工作后,表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自愿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除了缺席审理的2起案件外,被告到庭的9起商标权侵权案件,均因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庭执行赔偿款,原告经法院准许撤诉。民三庭法官秉公道、务事实、求和谐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扬。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践行为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标准,切实将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把暖心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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