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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8-04 08:54:57


    按照市委实践办和市委第一督导组的安排部署,7月15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剖析院党组班子和成员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省委督导组徐飞鹏组长、市委督导组卞向阳副组长亲临现场指导点评,使班子成员深受鼓舞、受益非浅。落实情况如下:

    一、迅速行动,提前谋划,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的第2天,中院党组立即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督导组徐飞鹏组长和市委第一督导组卞向阳副组长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措施和办法。

    二、围绕问题,修正不足,确保立查立改见实效。继续开展“回头看”,在边查边改的基础上,深挖享乐主义、奢靡主义存在的其他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整改措施。继续深入持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在互相指出问题和不足的同时,严格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做好思想沟通交流,努力消除班子成员间可能存在的思想隔阂。

    三、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为建章立制工作打好基础。要认真研究制定“两方案一计划”,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制定好个人整改措施。要结合法院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七查七治”和市委十项专项整治规定,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还没有制度规定的,要抓紧研究,抓紧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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