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强服务贯穿教育整顿工作始终,3月26日上午,绥化中院第八党支部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支部书记洪梅同志主持,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刚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是第八党支部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积极落实,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精心准备、扎实推进,共分6项内容,分别是签到点名、缴纳当月党费、重温入党誓词、支部书记讲党课、政治理论学习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洪梅同志组织全体党员进一步学习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石时态院长《致全省法院干警家属的公开信》。参会党员签到点名后主动向组织委员缴纳当月党费。
随后,洪梅同志为第八支部全体党员讲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主题党课,要求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法治思想,用以指导实践、指导工作。党课后,按照活动安排,第八支部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随着“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的声音在党群活动室内激荡回响,第八支部全体党员再次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党表达了自己无限的忠诚。
最后, 第八支部党员走进社区,向社区工作者和居民赠送法律书籍,解答疑难问题;走进低保户、贫困户家中,为生病在家的老人送上慰问品,帮助整理房间、打扫卫生。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内容饱满充实,通过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规范了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提高了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参会党员干警纷纷表示,这次“主题党日”过得非常有意义,更加坚定了支部党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开拓进取、建功立业的信念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