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中,绥化中院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26日下午,绥化中院第三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尚志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为学生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孩子们心中播下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种子,引导他们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充分体现了国家以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为重,更好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实现了对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是我国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新成果。因此,必须大力宣传,让更多的老师、家长和青少年掌握这部法律的精髓要义。
广大师生纷纷表示,此次法律宣讲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出于恐惧等原因不敢报告,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让孩子们不再作“沉默的羔羊”,让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依法从重严惩,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三支部将按照全市法院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把法律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学党史、办实事、解难题、开新局,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