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召开2021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1-15 15:57:34
1月15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全市法院统筹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作出新一轮工作部署。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中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双近主持会议。
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指令,从严贯彻联防联控的各项要求,积极主动落实当地各项管控措施;各分管院领导要加强对参与联防联控和保障机关运转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
中院机关要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散办公的工作要求,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轮流负责日常代班和疫情防控的检查、督导、协调工作。
代班领导和法警支队要加强对中院值班、值宿工作的管理监督,坚决防止脱岗、漏岗、空岗、提前离岗或不履责情况的发生;机关全体干警要保证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指令,及时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6个工作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联防联控、机关消杀、后勤保障、办公办案、宣传报道、“日报告”等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要及时与省法院进行沟通,汇报当前全市法院面临的严峻态势,争取省级法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相关矛盾问题。
全市法院立案、信访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在岗,及时接听电话、认真答复相关问题。全市法院要充分挖掘“智慧法院”建设潜能,持续畅通线上诉讼服务渠道,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视频调解、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线上执行等信息化办案模式,积极引导群众将诉讼活动从 “线下”转到“线上”,让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体会到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中院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分散办公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分散办公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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